1月7日,山西高院从全省法院审结的物业纠纷案件中,选取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太原晚报》1月8日)
看似都是楼顶收益、漏水维修、物业欠费之类的小事,却精准戳中了当下基层治理中物业与业主的矛盾痛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以法律裁判厘清了权责边界,可见物业纠纷化解不能仅靠司法“一判了之”。
案例中的共性,是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权责认知错位。物业公司将业主共有部分收益据为己有,全然忽视了扣除合理成本后收益归业主共有的法律规定;面对顶层漏水,物业公司以维修资金难申请为由推诿,把责任转嫁给出资维修的业主;在高空抛物事件中,因疏于管理公共区域杂物,物业公司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业主一方,在对物业服务不满时,选择以集体拖欠物业费的方式对抗,进而导致“服务差—不交费—服务更差”的恶性循环。这些认知错位,在于双方缺乏对权利义务的清晰认知,暴露了物业领域监管与引导缺位。
司法裁判在这些案例中扮演了“定分止争”角色。值得注意的是,在集体拖欠物业费案例中,法院并未简单判决业主缴费,而是通过座谈会认真梳理问题、组织调解,最终推动物业公司整改并撤回起诉,这种“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思路,避免了矛盾激化,体现了司法温度与智慧。
面对物业领域纠纷这一基层治理难题,典型案例不仅为同类纠纷提供了裁判指引,更提醒我们:化解物业矛盾,既要以法治明确物业与业主的权利义务,也要搭建多元共治平台,畅通沟通渠道,让问题得到及时回应与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