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太原新闻网 >> 太原新闻

市场监管部门明确 “最终解释权”不能免责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张勇 2025年12月24日 08:33

  预付式消费中,储值卡退费难、“隐形收费”等问题常让消费者头疼。近日,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一起美容美发店消费纠纷,就清晰回应了“隐形会员费是否合法”“最终解释权能否免责”等热点问题,为经营者划红线、给消费者支妙招。

  2025年4月,消费者王女士向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在某美容美发店办理了200元储值卡,消费后卡内余额为130元。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卡时,商家虽同意退款,却突然提出要扣除43元的“会员费”,而这笔费用在办卡时从未提及。协商无果后,王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不仅成功调解了这起退费纠纷,还发现该店的“VIP会员卡持卡须知”中,赫然写着“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条款。针对这一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问:商家在退费时突然加收一笔“会员费”,这合法吗?

  答:不合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实质上是与经营者订立了一份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如价格、履行期限、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负有真实、全面、明确的告知义务。本案中,商家在办卡时隐瞒“会员费”的存在,却在退费时单方提出扣款,这属于未尽到告知义务,其扣费行为没有合同依据,消费者有权拒绝。

  问:“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这种条款,为什么是“霸王条款”?

  答:这句话是典型的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免除自身责任的表述。它意味着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商家可以凭借这一条款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解释,从而可能单方面变更承诺、推卸责任,使消费者陷入被动。

  问:为什么这家店被罚款,而有些有类似条款的商家只是被要求改正?

  答:这体现了“过罚相当”的执法原则。行政处罚的轻重,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本案中,商家不仅使用了违法格式条款,还实际引发了消费纠纷,其“隐形”收费行为已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了实际侵害(意图不当扣款)。因此,尖草坪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其作出了“警告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责编: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