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某驾驶小轿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与一辆大货车发生轻微剐蹭事故,但在与对方争论时,张某情绪失控持刀伤人后逃逸。12月23日,高速交警通报了相关案情。
12月19日8时37分,交管总队高速五支队三大队接到报警称,辖区灵河高速距长梁山隧道两三公里处,发生一起因事故纠纷引发的持刀伤人案件,嫌疑人逃逸。接到报案后,大队迅速响应,制订抓捕方案,部署警力,同时立即通报案发地警方,协同抓捕。
大队指挥中心随即对嫌疑人逃逸路线进行分析研判,实施卡口布控。几分钟后,系统发出预警提示,交警根据提示在收费站将嫌疑人张某抓获,并在其驾驶的车内搜查出一把长约20厘米、刀尖沾有血迹的匕首。
交警就地突审,张某对持刀伤人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警在盘查的过程中还发现张某存在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经初查,张某驾驶小轿车与重型货车发生轻微碰撞,遂下车与货车司机杨某理论并发生争执。随后,张某情绪失控,持匕首将杨某胸部刺伤后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高速五支队三大队民警已依法对张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将该案件移交当地警方进一步办理。杨某已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目前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驾驶时要保持平和的心态,切莫因一时冲动,酿成大祸。
(责编:田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