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搞花架子,只为办实事。近日,“三官一师一员”进代表联络站活动在晋源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举行。晋源法院的法官们在现场高效解纷、暖心答疑,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司法服务”。
调解劳资矛盾
伴随着晋源法院执行局法官刘璐一句“请申请执行人赵某和被执行人李某就座”,一场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调解工作正式开启。
赵某承揽李某的工程负责施工,工程接近尾声,赵某却迟迟等不到尾款。无奈之下,他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欠款30000元。晋源法院冻结了李某的账户余额5000元,而李某因觉得工程质量和预期不符,拒绝偿还剩余欠款。
在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各抒己见且情绪激动。刘璐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诉求与理由,针对分歧,耐心释法明理。在其引导下,原本僵持的局面逐渐缓和,双方逐渐冷静,开始理性分析问题、探讨方案,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奠定了坚实基础。
最终,在刘璐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除了法院前期划扣的5000元,李某当场给付15000元,后续的10000元于年前履行完毕。这起劳动纠纷案件得以高效、和谐解决。
化解物业纠纷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精准高效解纷,晋源法院将2019年成立的“源之和”诉前调解室搬至晋源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对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开展现场调解。
“任法官你好!我不是故意不缴物业费啊,实在是太憋屈了。”“没关系,今天把大家都组织到一起,就是为了帮你解决问题的,你说说你的苦衷。”
“好,那我就跟法官好好说说我们小区的这家物业公司。第一,邻居家门口的装修垃圾堆放很久都不处理,影响了我的居住体验;第二,我的电动自行车在物业公司设立的车棚内丢失了,他们必须赔偿我;第三,我都两年没怎么住过这个房子了,为什么要缴物业费?我需要个说法!”调解现场,当事人韩某情绪激动地向法官任慧慧及“源之和”诉前调解室调解员刘丽花诉说着自己拒缴物业费的原因。
面对当事人的抱怨,任慧慧法官没有急于打断,而是耐心倾听、详细记录。待业主情绪稍缓后,任法官和调解员分别从法理、情理对业主提出的问题逐一分析破解。在要求物业公司一一作出回应、解释及承诺的基础上,任法官指出了物业公司与业主间产生案涉矛盾的根本性原因,包括因信息不对等导致双方间产生的不必要误会、物业公司服务态度存在瑕疵导致业主产生抵抗性情绪、业主对“小区内发生的一切问题物业都有责任处理”的错误认识等。
在法官及调解员对事实抽丝剥茧、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后,业主韩某认识到,拒缴物业费不明智且违反法律规定,他也搞懂了问题的合理解决途径。物业公司也表示,他们会积极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业主同意缴清物业费,物业公司承认服务存在瑕疵,对违约金及诉讼费作出了让步。依托“源之和”诉前调解室多元解纷平台,采用“法官+调解员”双轨调解模式,这起案件最终调解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