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万柏林分局了解到,依照日前出台的《万柏林区损害生态环境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凡举报发生在万柏林区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将给予100元奖励。
以下9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纳入奖励范围:一是生产经营者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等违法违规排出厂区外环境的;二是河道边雨水排口在降水天气停止3天后,仍出现排水现象,且经监测水质超标的;三是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向环境排放黑烟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四是餐饮经营户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直排油烟的;五是渣土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带泥上路的;六是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金属防伪环保标牌或者冒黑烟的;七是生产经营者违规存储散煤的;八是生产经营者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要求的;九是其他损害大气、水、土壤环境行为的。
据介绍,有奖举报仅限于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因信息不准确造成无法联系到举报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举报共有四类途径:一是电话举报:6064079;二是邮箱举报:wbljcdd@126.com;三是来信来访举报:太原市万柏林区移村北街21号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万柏林分局(邮编030024);四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其他举报途径。
(责编:张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