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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陈 剑 2025年09月24日 08:15

  9月22日从省住建厅了解到,该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提升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农村保洁队伍建设,原则上50户以下的自然村需配备1名保洁员,50户以上的自然村按照每400人配备1名保洁员(不足400人的配备1名)的标准配置。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方式清扫保洁的,优先安置脱贫户、监测户、残疾人家庭,特别是其中的半劳力、弱劳力等困难群体。

  《实施意见》提出,持续推动垃圾分类治理,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各建制村将生活垃圾、渣土垃圾区分收集,从源头进行消纳,减少进入收运、处置系统的垃圾量。大力推广农村垃圾“四分法”试点经验,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选择1个以上的建制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突出抓好可回收垃圾(如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等)收集分拣工作,根据村庄布局,合理配置分类收集亭(房),推广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制度,鼓励居民将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并兑换生活必需品。

  《实施意见》强调,强化收运体系运行管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范稳定运行。补齐收运环节设施设备短板,确保县域范围内实现自然村有收集站点、乡镇有转运能力、县城有无害化处理能力。突出以城带乡,持续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治理模式。加强县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最大能力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镇垃圾处理体系,对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村庄,可合理减少运输频次;城市或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村庄,采用统一收运、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护,不断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实现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

(责编: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