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变动,租客提前2个月退房,并按照合同支付了违约金,但房东拒绝退还剩余的租金,双方产生争执。9月18日,社区找来律师现场调解,律师援引法律条款,告知无正当理由拒不退还租金,此行为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涉嫌违法。房东听后,退还了租金,并向租客道歉。
王先生在恒大滨河左岸小区租房,预交了1年的租金,合同签到今年11月18日。由于工作变动,他在9月15日提前退租,并根据合同约定,主动向房东支付了1个月的违约金。可是,对于10月份之后的租金约2000元,房东拒绝退还。滨体社区的工作人员予以劝说,但房东坚持认为,租客违约在先,扣除违约金后,剩余租金不应退还,否则违约成本太低。而王先生觉得,合同里并未提及“剩余租金咋处理”的明确条款,房东的做法不合理。
社区请来中恒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曹馨予现场调解,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规,租客已经退租,不再使用房屋。而房东在收取了足额的违约金弥补损失后,再占有剩余租金,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一旦金额超过5000元,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房东意识到不妥,退还了租金。当天,社区通过网格群,向辖区居民发出提醒:签订租赁合同时,对租金、支付方式、租期、维修责任、水电煤费用承担等核心条款,以及违约金、押金退还条件等责任条款,必须逐字阅读,确保理解无误,并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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