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修订后的《山西省消防条例》已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一大亮点,是对电动车的消防安全问题作出严格规范。(《太原晚报》3月27日)
楼道充电、电池入户……这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已成为城市治理的顽疾。究其原因,无非是充电设施不足,车主只好“另辟蹊径”。或者小区管理缺位,物业、业主权责不清,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长期悬而未决。此次我省通过立法手段将电动车消防安全纳入法治轨道,体现了对民生安全的关切,也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现实中,不少车主并非故意违规,而是条件不允许。有些小区建成时就没规划充电棚,后期新增的充电设施又难以满足电动车集中充电的需要。有些时候,车主不得不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到小区外,不免有车辆或电瓶被偷的担心。根治电动车隐患,除了要靠罚款“堵”住危险行为,更要“疏”通民生需求的痛点。新规提到,要推进电动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这是治本之策。今年的太原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持续实施673个续建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18个老旧小区改造。不妨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改造范围,利用边角地、闲置空间增建智能充电棚,通过补贴引导企业参与运营,为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和便捷停放提供保障。
此外,火灾悲剧的背后,往往是对安全常识的漠视。不少人仍认为“电池爆炸是小概率事件”,甚至为图方便私拆电池改装。在日常生活中,安全教育必须成为常态。
治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要靠法规刚性约束为治理兜底,也需要补齐设施短板、创新管理方式,解决民生痛点。只有让充电比上楼更方便、停车比回家更安全,电动自行车才能骑着安心,停着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