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区法院金融法庭近日审结了首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金融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某银行诉称,被告欠其本息3万余元,经多次催要,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审查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简单,且标的额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标准,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金融法庭赵丽霞庭长第一时间与被告取得联系,获悉被告违约是因为其履约能力有限,对案件事实并无争议,且不需要举证期和答辩期,于是,赵丽霞当即委托驻庭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调解,经多轮多次的调解工作,原告最终在还款金额上作出让步,并同意被告分期支付,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小额诉讼程序具有一审终审、快速便捷的特点,能够有效降低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责编: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