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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私约”不可取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记者 李晓琳 2024年01月23日 07:22

  每年春节临近,家政服务行业迎来一年中的业务高峰。然而,从历年节前消费投诉热点来看,不少家政服务纠纷都因“私约”引发。在此,消协部门提醒,消费者选择家政服务时要有合同意识,最好“有言在先”避免惹麻烦。

  擦玻璃、打扫家、清洗油烟机……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年前的清洁工程量不小,许多人会选择家政服务帮忙。可是,越到年根儿,人手越紧缺,部分家政公司在服务时间与质量上打了折扣,消费满意度随之下降。还有一些消费者选择了没有注册登记、没有固定场所的“黑家政”,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没有事先约定好,也没有明确服务标准,这样最容易引发消费纠纷,而且由于证据不充分,给维权也带来一定难度。”市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家政服务时,首先,要注意查看家政公司的资质是否齐全,尽可能选择口碑好的;其次,要有合同意识,家政服务不等同于购物消费,切不可与家政服务人员“私约”,因为口头承诺可能导致日后维权难度加大。所以,签订一份合同相当于多了一份服务保障。签订服务合同时,消费者不要怕麻烦,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明确服务时间、地点、内容、价格等,重点关注违约责任,避免发生纠纷。还要留意合同中是否为服务人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明确此项服务责任。

  特别提醒,家政服务是入户服务,可能涉及家庭财产、人身安全等状况发生,因此,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最好全程在场,对于贵重物品提前清点并收好。同时,要求家政服务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务必做好防护措施,以免造成人身伤害。

(责编: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