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闫’好语,谐音为好言好语,意在提醒人民调解员好好说话。要在不违反法律、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为矛盾双方找到一个共同的解决方案。”作为我市人民调解队伍的一员,“好‘闫’好语”工作室的负责人闫利锋全身心投入到调解工作中,让亲朋好友间的“冰块”融化,把乡邻间的“疙瘩”解开,用责任与爱心调解每一起纠纷,维护着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成为人民调解员
闫利锋今年60岁,5月份刚从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岗位上退休,转头就被小店街道康宁社区聘请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成为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好‘闫’好语”工作室的负责人。对此,年逾六旬的他略显激动,腼腆地表示:“退休不退岗,还能干咱喜欢的事情,心里高兴着哩!”
入一行,爱一行。闫利锋积极参与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培训,与辖区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同志们一起分析问题、研讨工作、钻研业务、总结经验,在不断学习和实践中,为群众排忧解难。
为了摸清事情缘由,他加班加点了解情况;为了将理说在点子上,他认真翻阅民法典。作为一名老政法干警,他表现在工作上的干劲、冲劲、韧劲让人深深折服,因为工作出色,今年他被吸纳入“山西省调解专家库”,大家很是钦佩。
用心用情解民忧
前段时间,某小区12层住户在新房装修时不慎漏水,导致11层住户部分屋顶、墙面及地板受损。11层住户要求经济赔偿,12层施工方却不愿意。双方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随后,11层住户拦着不让12层住户装修。社区网格员知悉后,及时与闫利锋沟通,闫利锋立即上门调解。11月10日下午,闫利锋与11层住户和12层施工方的3位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希望双方能耐心听取对方的意见。
“人家的房子啥都是新的,受损了肯定不高兴,换成咱,咱也不舒服,是不?”闫利锋为12层施工方摆事实。对方听后,点点头。看着12层施工方听进去劝,闫利锋又转头劝说11层住户。“虽然咱有理,但啥事都得平心静气地说,得以理服人,是不是?”闫利锋的话引得11层住户反思,对方低下头,随后又点点头。
在经过了3个多小时的努力后,双方都作出让步。施工方最终给予11层住户一次性经济赔偿。至此,一场棘手的矛盾得以化解。
“以前我们在其他地方也遇到过类似问题,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在社区出面调解下得到公正合理解决,非常感谢!”11月13日,12层施工方致电闫利锋,表达谢意。
矛盾化解在基层
闫利锋化解的基层矛盾远远不止这一件。去年,康宁社区某小区有个单元加装电梯,事前,电梯公司将电梯连廊加装在3层半和5层半的方案公示出来。公示期满后,因3层住户不计划付款参与,其他住户提出改变方案,把连廊加装在4层半和6层。电梯公司在未充分了解修改方案是否通过该单元全体住户同意的情况下,公示了新方案,并按照新方案施工。
当电梯主体结构建好后,3、4层住户发现与原方案不同,便与施工方理论。施工方认为,新方案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住户的意见,责任不在自己。3、4层住户觉得自己根本不清楚方案更改,只贴在墙上不沟通就是施工方工作不负责,遂反映到相关部门。
康宁社区对此高度重视,让闫利锋去帮忙调停。闫利锋了解情况后,找到问题的焦点,“室外加装电梯是惠民政策,安装电梯是以单元为单位,每个可能使用电梯的住户都有知情权和参与权,方案有变,应征得全体住户同意或至少向全体住户说清楚,否则会让惠民政策大打折扣。即使3层住户现在不交钱,也不能剥夺他们以后使用电梯的权利”。
经过讲政策、摆事实,电梯公司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果断决定由公司出资增加3层半连廊。目前,补救工程已结束。
闫利锋说:“对于邻里矛盾纠纷,我不愿意把它简单地推向法院诉讼解决,担心会引发新的矛盾。尽力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心平气和地调解,使双方握手言和,实现群众矛盾纠纷就地解决。”9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枫桥经验”发源地枫桥镇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闫利锋表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我会一直在路上,永远不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