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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水产品 四嫌疑人落法网

来源:太原新闻网 作者:记者 刘友旺 2023年11月14日 21:03

  11月14日,娄烦县公安局通报,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和2名收购渔获物人员。

  2020年10月,娄烦县下发《关于严禁在汾河水库水域捕鱼、游泳、开展娱乐项目的通告》,将汾河水库水域列为禁渔区域。为严厉打击在库区范围内非法捕捞、倾倒固体废物等危害水源地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娄烦县公安局加大保护水源地“三防”建设力度,成立了环库巡查队伍,在水库周边开展巡逻工作,并环库架设高点高清摄像头,做到现场巡查与视频巡查相结合,为打击工作夯实了基础。

  前不久,民警在工作中了解到,有人驾驶渔船在水库水域内使用“台网”捕捞水产品。获此线索后,娄烦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调查。经缜密侦查、调查摸排,警方摸清了犯罪嫌疑人实施非法捕捞的时间规律、捕捞区域以及销售渔获物的渠道、数量等情况,随即组织警力精准出击。

  11月8日凌晨,娄烦县公安局和生态环境局出动执法人员40余名,联合开展打击整治汾河水库非法捕捞违法犯罪集中行动。在现场,执法人员共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4名、收购渔获物人员2名;查扣非法捕捞的水产品247公斤、秤1台、渔船20只、捕鱼所用电线300余米、稳压器3台。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名收购渔获物人员待进一步查明证据后依法处理。

  据了解,今年以来,娄烦县公安局共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案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办理在库区内倾倒固体废物案件3起,行政拘留5人。

  法律链接:

  《刑法》第340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责编: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