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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何宝国 2023年06月22日 06:53

  市政府近日同意《太原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实施,保障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

  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预案显示,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按照伤亡人数、经济损失、航空器损坏情况、社会影响等,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飞行事故。按照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分级及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四、三、二、一级响应。

  在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发生的航空器飞行事故,机场管理机构应及时将旅客、机组人员和地面受影响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区域,及时救助机上及地面受伤人员和幸存人员,对机载的危险品货物及周边地面危险和重要设施,立即采取保护性措施。在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外发生的航空器飞行事故,事发地县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和调集有关救援队伍赶赴指定位置,实施先期处置,应急救援工作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方便应急救援结束后的事故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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