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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微评 | 让纠纷止于诉前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马腾飞 2023年05月12日 08:41

  物流企业资金周转困难,29名由第三方招募在网络平台签约的货运司机迟迟拿不到运费,双方对簿公堂。5月8日,经小店区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调解,这29宗网络物流运输合同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太原日报》5月10日)

  中国有句老话叫“有事好商量”。诉前调解是指在案件正式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或者依法组织调解进行争议解决的过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诉前调解机制具备重要的法律地位,并受法律保障。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应当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制度,沟通纠纷双方的意见,在能够调解的条件下,尽量倡导双方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诉前调解更注重沟通协商,争议双方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基础上,寻求可以达成协议的空间。其实对于许多纠纷,并不是一定要对簿公堂。在进入诉讼程序前,法官组织双方坐下来,给他们普普法、讲讲理、谈谈感情,让争议双方聆听对方的诉求,更加理性地对待纠纷,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通过诉前调解,通过对话、协商、和解等方式来解决问题,达到双赢的目的,既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也为当事双方节省了诉讼成本,不失为解决纠纷的一个好办法。

  诉前调解不是和稀泥,秉承的原则是公平和自愿。公平是调解的前提,在调解过程中,平等协商、尊重事实,只有在公平的前提下,才能取得良好的调解效果;自愿是调解的核心,在调解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

  诉前调解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任何调解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确保调解协议按照法律的规定达成。只有坚持法治化的原则,诉前调整才能成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

  与诉讼相比,诉前调解对于解决争议更加高效、经济、便捷,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认真处理好各个环节,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让纠纷止于诉前。

(责编:范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