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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疫情防控办发布紧急提示

2022年02月14日 22:31

  2月10日江苏省苏州市在高风险岗位(进口物品)人员例行检测过程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检测阳性,2月14日又报告7例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疫情在当地传播和外溢扩散的风险较高。为严密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健康安全,太原市疫情防控办紧急提示:

  一、自1月30日以来有江苏省苏州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告;各社区(村)、单位要对本辖区、单位的人员立即开展主动摸排,实施管控措施。对1月30日以来有苏州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后要立即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做好14天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纳入社区管控。如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按照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晋疫情防控办发〔2022〕18号)执行。

  二、有其他省外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并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各公路交通防疫检查站点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落实“第一落点”管控责任,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对有省外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在第一落点的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检测,并落实检疫信息登记。

  四、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返并前提前了解目的地防控政策,按要求做好有关准备,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在外出和日常生活中主动做好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到就近的接种门诊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尽快接种加强针。

  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责编: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