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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帮信”犯罪:切莫稀里糊涂充当他人“替罪羊”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徐建光 杨 沫 陈 珊 2021年12月29日 07:30

  你以为点点手机刷刷单就能轻松赚钱,殊不知,骗子早已盯上了你的微信号;你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份兼职贴补家用,殊不知,早已成了电诈骗子的“帮凶”……生活中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行为,很可能会让你涉嫌“帮信罪”。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专访了市反诈骗中心三级警长吉哲警官,请他解读了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可能会掉进违法陷阱。

  出租微信账号“不知不觉”违法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和资金流两个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简称“两卡”。

  从理论上讲,只要每张卡都实名实人、通信和转账信息可追溯,就能及时确定嫌疑人,并为受害人追回损失。

  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骗子远在境外,为了逃避打击,他们一般会通过境内的下线组织成员,通过租借微信账号、购买手机卡和银行卡方式实施诈骗。

  16岁的小强(化名)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只是把微信号租给他人用了3天,赚了450元零花钱,怎么就会涉嫌犯罪?

  虽然小强获利很小,且非主观故意,但诈骗分子利用他的微信号骗了受害人几十万元,导致受害人无法承受最终自杀的严重后果,因此小强虽然看似“无辜”,但却涉嫌违法犯罪。

  小小年纪,因为自己的无知,小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出售出借“两卡”构成违法犯罪

  2020年10月,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

  这个“卡”,是广义上的“卡”。

  在手机卡方面,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在银行卡方面,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可以说,这个界定,几乎涵盖了骗子使用的主流通信和金融工具,有效地打击了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但面对诱人的利益,总有人铤而走险。

  “80后”女青年刘某就是其中一个。2020年12月以来,她每天请亲朋好友免费“喝茶”。“你什么也不用干,就坐那儿喝茶,一天就能赚3000块!”刘某用这套说辞,忽悠了不少朋友和朋友的朋友参与。这些人每人需要办理3张指定银行卡,并且需要配合人脸识别。就这样,刘某前后共组织数十人办卡,为诈骗分子“走流水”。最终,刘某因涉嫌“帮信罪”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12月11日,古交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远赴福建省福清市,抓获涉嫌“帮信罪”的嫌疑人翁某,破获涉案金额67万元的省督电诈案件。翁某经他人介绍,在明知其银行账户会被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交给他人,进行非法资金转移结算,涉案账户资金流水达100余万元。

  之所以出售出借银行卡会构成犯罪,根源在于诈骗分子收到赃款时为了确保安全,需要先把钱洗“白”了再转进自己的账户。在这个过程中,买来借来的大量他人银行卡就成了诈骗分子的得力助手,大大增加了公安机关案件追查的难度。

  贪图眼前小利面临四大惩戒

  直到手机号被停用,在校大学生小吴(化名)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了。

  在市反诈骗中心,小吴回忆,今年7月,他从同学那里获知一条网上兼职信息:给平台点赞或评论即可获得福利,但兼职者需要提供手机号和微信号。小吴做了8天兼职,赚得400多元钱。

  “当时,心里隐隐约约觉得有点儿不踏实”,小吴坦言,兼职8天后,自己就不干了,但两个星期后,手机还是被停用了。

  和小吴类似,小金(化名)也是在寻求兼职过程中落入骗子的陷阱。“我很后悔,如果知道他们用我的微信号骗人,我是绝对不会提供的”,小金为了一个100元的红包,把自己的微信号和密码告知了对方。

  吉哲指出,小吴和小金的手机号和微信号已经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诈骗,他们在“不经意”间已经成了“帮凶”,虽然尚未构成“帮信罪”,但属于被惩戒人群。

  中国移动太原分公司派驻反诈骗中心工作人员潘虹说,被惩戒人群5年内名下只能有一张手机卡,且不得办理新业务。

  吉哲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不要贪图小利,切勿将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微信及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出借给他人。同时,也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转账、提现,避免沦为他人的洗钱工具。否则,自己将会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

  信用惩戒: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法律处分: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帮信罪”,甚至构成诈骗罪,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延伸阅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构成“帮信罪”:

  1、为3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5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

  5、两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责编: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