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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院公开宣判跨国电诈案 诈骗金额达5990余万元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陈珊 2021年12月23日 07:32

  梁某伙同他人在境外设立诈骗窝点,通过群发含虚假贷款APP链接的短信等方式对境内人员实施诈骗,被害人数多达1499人,诈骗金额高达5990余万元。12月21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梁某等23名被告人重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公开进行一审宣判。

  2020年2月至9月,被告人梁某伙同他人,在缅甸木姐地区设立诈骗窝点,招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团伙入驻,对各犯罪团伙进行管理,向其提供公民信息、短信通道等非法资源,并帮助联系“洗钱”渠道,以此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在此期间,该犯罪团伙搭建了虚假的贷款APP平台服务器,通过群发含虚假的链接短信诈骗国内被害人1499人,造成损失5990余万元。

  12月21日上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梁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被判处三年至十四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1499名被害人的损失全部予以追回。

(责编: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