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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迎泽区14年累计接受社区矫正2115人 解除矫正1895人

来源:太报全媒体 作者:全媒体记者 王经纬 通讯员 兰杰 2021年10月26日 17:22

  “你缓刑6个月的监管从今天正式开始,按照《社区矫正法》,不能离开太原市区且应严格遵守以下矫正规定……”10月26日,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政府一楼会议室,郝庄司法所所长付瑞正在告知新来报道的社区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应尽的义务。

  社区矫正是将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罪犯置于社区内,在罪犯不脱离社会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积极对其进行教育改造,监督其回归正常生活。

  在迎泽区的各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后都会参加这样一个集中的入矫宣告仪式。宣告仪式上,社区矫正对象在被告知社区矫正期间所要遵守的规定之后,会诵读一段入矫誓词,核心内容是警示入矫人员不要再次犯罪。“一般没有经历过拘留、收监等过程的人,进行社区矫正的时候容易态度不够端正,认识不到自己是一名犯人。因此我们着重规范了入矫宣告仪式,对于入矫人员心理上是一个警醒。”郝庄司法所所长付瑞说。

  2007年,迎泽区率先在全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试点之初,全区仅有8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每年要对3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管。面对从未接触过的新业务,迎泽区司法局迎难而上,不断强化业务学习,探索总结工作方法,设计了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四笔录六证明一书一表”和社区矫正监管教育七种记录表格,并在全省率先使用,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从探索尝试到规范开展。

  迎泽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采用分类管理的模式,根据罪行轻重、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分为从严管理、普通管理和从宽管理,不同程度的管理方式有不同的具体要求。主要活动包括每个月定期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定时到公益活动基地或社区参加公益活动、定时交思想汇报等内容。

  2020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迎泽区司法局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实时监测、动态评估、分类考核等制度,手机定位、视频通话、佩戴电子腕带等只能监管方式也得到了有效运用。重要的矫正方式——心理干预心理矫正是社区矫正的基础,服管、服教不仅仅是在行为上的“服”,更重要的是心服。为了更好地研判社区矫正对象的所思所想。

  迎泽区16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自学心理咨询知识并考取了相关资质,同时创新引入紫罗兰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打开心墙”专项心理矫治。庙前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韩某,原就职于省内一家著名国有企业,有着可观的薪资和美满的家庭,但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巨大的落差让他在刚开始进行社区矫正时充满抱怨情绪,不接受犯罪实事,不配合教育矫正。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耐心开展个别教育,多次进行上门走访,细心派遣韩某的心理压力,并为其制定了短期心理恢复重建计划。在不懈的努力之下,韩某逐渐把工作人员当成了真正的朋友,开始积极参与教育改造,疫情期间还主动购买了防疫物资捐献给社区,实现了从“要我服管”到“我要服管”,再到“回归社会”的转变。

  2021年,迎泽区社区矫正工作已经走过了14个年头,全区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2115人,解除矫正1895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市控指标范围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编:张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