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在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山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专场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为确保城乡居民补充保险制度落到实处,2021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安排政府补贴资金预算15.59亿元,其中:省级6.92亿元,市级1.61亿元,县级7.06亿元。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全国属于首创。省财政厅出台了三项财政支持政策:一是实行“入口补”的政府补贴政策。为调动适龄人群参保的积极性,在个人缴费参保后,政府对个人参保实行“入口补”,补贴标准为基本险的2倍。二是实行“出口补”的政府补贴政策。为提高补充保险的待遇发放水平,对满65周岁可以享受待遇的参保居民,每月增发20元补充保险待遇,其中年满80周岁的再增发10元,增发的待遇由财政全额负担。三是实行“低收入群体”全额资助参保政策。考虑到部分低收入群体无法缴纳补充险,政府对他们的缴费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进行全额资助,帮助低收入群体参保。
经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总体运行顺畅。截至6月30日,全省补充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72.44万人,占基本险参保人数的95.29%;补充险正常缴费人数达到308.43万人,占缴费年龄段人口的28.33%,缴费金额9.76亿元;65周岁以上补缴人数为3.18万人,补缴金额5.77亿元;为292.96万符合享受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发放养老金3.97亿元,在基本险基础上,月人均增加待遇2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