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消息,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加强全省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监管做出安排。在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入高峰期的情况下,确保每一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当前,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入高峰期,各地临时接种点、方仓接种点扩充、配送渠道增加、接种人数倍增,疫苗质量监管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市监管部门要持续强化对新冠病毒疫苗的质量监管,及时与同级卫健、疾控部门对接,掌握辖区内接种点和配送企业底数,并对相关单位进行100%覆盖检查,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风险,对发现的问题务必监督整改到位,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
我省要求,全省各市要实现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100%注册使用专业系统,确保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100%销售药品信息完整采集。同时继续做好药品销售哨点监测工作,确保登记销售和哨点监测工作完整、真实,预警信息推送及时、准确。
各市监管部门要配合同级卫健部门,监督并指导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做好与配送单位的衔接工作,核对并完善交接记录。重点关注临时接种点信息化追溯工作落实情况,对疫苗最小包装单位进行赋码、扫码上传数据,不断提高疫苗全链条追溯数据质量,确保每一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严防非法流出和非法贩卖的违法行为发生。
(责编:鄢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