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4月16日起,解除全省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管控措施。
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退热药品时,在山西政务三晋通小程序“退热药品销售登记信息系统”中,对购药相关信息进行登记,确保登记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全省药品销售监测哨点药店继续对除退热类药品外的止咳类、抗病毒类、抗菌素类药品销售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实时上传数据,遇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同级疫情防控办。
各市及综改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指导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及时注册并使用退热药品销售信息登记系统,确保暂停退热药品销售管控措施解除与退热药品销售信息登记工作无缝衔接,做到成熟一家,放开一家。
(责编:张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