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产生并征收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将全额返还。市总工会1月29日下发的《关于返拨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工作流程及要求的通知》明确,上一年度征收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必须于下一年度5月31日前全部返还完成。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全额返还实行年度申报审核制,即“先征后返、申报审核、全额返还”,由小微企业向同级地方工会申报,审核核准后返还小微企业工会。小微企业在返还政策暂行期内组建工会的,其年度缴交的建会筹备金全额予以返还。
年度税务征收数据为工会经费返还的主要依据。市总工会要求各县、市(区)、综改区总工会,各直属企业工会,工业园区、各产业(行业)系统工会根据相关规定,简化申报审核流程,建立和完善电子或纸质台账,及时将工会经费和已建会企业建会筹备金返还至小微企业工会或企业其他账户,务于5月31日前完成返还结算工作,做到应返尽返,严禁截留返还资金,严禁将返还资金转为本级经费收入,严禁借经费返还设卡刁难小微企业。对工作不力、有禁不止及损害工会组织声誉和形象的行为,市总工会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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