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法院依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情况。其中,介绍了十种最为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方式,希望能引起群众重视,做好防范。
省法院负责人介绍,一些不法人员将信息网络作为新的犯罪手段和平台,实施网络盗窃、诈骗、赌博、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由于网络信息具有扩散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与传统的犯罪方式相比,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
被告人林某伙同他人成立诈骗团伙,郑某某、林某是组织者,负责购买实施诈骗所用电脑、手机、手机卡、淘宝商城等网购客户信息;郭某等人根据团伙成员提供的客户信息,冒充淘宝等商城客服人员,逐一给客户打电话,以其所购买商品质量有问题要退款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与被害人互加微信,通过向被害人发送“钓鱼网站”链接,非法获取被害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卡号、银行卡密码、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利用这些信息在后台预约网上无卡取款业务直接取现或通过网络消费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银行卡内钱财,共计涉案金额186872.18元。
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的682件网络犯罪案件中,网络诈骗类犯罪案件共274件,涉被告人512人,17.15%的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为群体性犯罪。通过对全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表现形式进行分析,突出表现在十个方面:
一是通过与被害人网络聊天,谎称要买其游戏账号,并要求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交易,再以被害人账户需要激活、没有安全证书、缴纳保证金等方式,让被害人扫码转账实施诈骗;
二是冒充网络购物平台客服人员,以被害人所购买商品质量有问题要退款为由骗取信任,通过向被害人发送“钓鱼网站”链接非法获取被害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通过网上无卡取款业务直接提现或网络消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三是以办理信用卡、办理贷款等名义,大量向客户收购银行卡,并将收购的银行卡验证后提供给境外赌博网站实施诈骗;
四是通过后台操纵赌博网站,骗取被害人钱财;五是在互联网上发布办理信用卡虚假信息,获取他人身份信息,冒充代办公司或银行工作人员,谎称需要资料费、手续费等,诱骗被害人将资金汇入指定账户实施诈骗;
六是冒充贷款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被害人,谎称办理小额贷款骗取信任,以需要缴纳保证金、验资流水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
七是冒充网红美女网络交友,以给亲属看病、帮朋友打官司、开店用钱等为借口,骗取被害人钱财;
八是在网络上散布色情服务信息,冒充“客服”“按摩小姐”等角色,以缴纳服务费、健康费、安全费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钱款;
九是通过在网上宣传推广、发布虚假的期货经营许可信息,以及虚假手机APP期货交易软件,骗取被害人钱财; 十是以被害人Q币充值未成功或订单交易未成功,需退款为由,向被害人提供付款二维码,诱骗被害人将钱款转入账户。(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