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太原市委、市政府聚焦打赢碧水保卫战,对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开展了综合整治,并列入住建部和生态环境部考核范围。目前,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住建部专家评估,我市20处黑臭水体整治已全部达到“长制久清”。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根据最新下发的《关于巩固提升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整治“长制久清”治理成效》,我市将不断提升治理成效,提升太原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注重常态长效,在“制”上再用力
我市将进一步明确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属地管理和基层河长的一线巡河作用,完善河渠巡查、问题上报、职责分工、跟踪落实、考核监督、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跟踪落实。
按河渠所在城区和相关设施产权单位及管理部门逐一明确维护管理职责。厘清黑臭水体整治后,河道及岸线、排水管网、截污设施、垃圾淤泥清理、园林绿化等责任,充分发挥数字城管采集员、设施巡查等人员的巡河功能,做到所有设施巡查全覆盖。
建立“厂—网—河”一体化应急管理和处置机制。按河渠确定相关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提升泵站及河渠设施应急处置职责和程序,实现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和河渠设施管理责任单位应急联动、协调处置,避免相关设施发生故障后污水排入河渠现象发生。
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平台。2021年搭建完成太原市排水设施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排水设施、管网运维、污水处理等设施的综合分析和动态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建立生态环境、城管、水务、公安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勤联动,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乱搭乱建、倾倒垃圾和破坏设施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汾河流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水污染联防联控合力。
深化源头治理,在“清”上再提质
对城市排水管网展开全面排查。2021年6月底前完成雨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及用户接入情况的全面排查,摸清存在问题。
加大雨污分流和雨污混接点改造力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实施建成区内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和雨污混接点、错接点改造工程,全面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加大污水厂建设力度。力争2021年完成晋阳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启动北郊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龙城污水处理厂新建、杨家堡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等工程,全面提升我市污水处理能力。
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实施污水管网“中梗阻”改造,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域,理顺污水排放路径,最大限度降低管网积存水位,避免污水外溢河渠和路面的现象发生。
强化新建排水管网的监督与管理。对排水管网设计施工全过程监督,完善部门之间移交接管制度,及时处置雨污水管道新建管网混流混接问题。
加大河渠垃圾清理力度。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大起底,将河渠垃圾清理列入各城区环卫保洁考核范围,加大清理的频次和力度,杜绝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等随意倾倒河渠或堆放河岸、绿化带等行为。
加强农村污水和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对汾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堤外3公里范围内且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庄继续开展生活污水治理,严禁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对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外排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其他指标达到行业特别排放限值。
加大河渠边坡、岸线园林绿化力度。市园林部门要及时对河渠施工后边坡、岸线缺失、损坏绿植实施补栽补种,对具备条件的岸带拓展绿化范围,不断提升水生态修复能力。
市水务部门要开展健康河湖的评价,选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示范河湖,促进河渠水清岸绿。此外,坚持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督平台”、12345热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等各类平台作用,多渠道接收市民举报、投诉,限期整改,跟踪督办,推动问题解决,耐心解决具体问题,促进治理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