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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居民警示商家 杏花岭区专项整治保健食品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记者 袁剑锋 通讯员 刘璟琛 2020年11月14日 07:34

  11月13日,杏花岭区新闻中心通报,为加强监管,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连日来,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11月11日上午,大东关监管站执法人员专项检查了百姓药房大东关店和荣华大药房大东关店,重点检查制度管理、标识标签宣传管理、索证索票、台账管理、经营储存环境、人员管理六个方面。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药店立即整改,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关,严格按照新实施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验收购进保健食品,保证不夸大宣传。

  专项行动中,小返监管站执法人员对辖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和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居民保健食品并非药品,警示经营人员在宣传和销售中不得有涉及治疗功效或夸大、虚假宣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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