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许诺,只要用你的身份证开设对公账户然后再出售给他,你就能赚取1000元到2000元,你会不会“动心”?11月7日,山西省公安厅发布消息,警方斩断了一条为境内外网络电信诈骗和赌博犯罪活动提供对公银行账户的“黑灰产业链”。警方提示,勿贪图小利,一不小心就成了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
电信诈骗犯罪频发,催生了大量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和支持并从中获利的黑色、灰色产业。某些在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社会闲散人员贪图小便宜,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到各银行开卡或注册企业对公账户、工商营业执照,再贩卖给犯罪团伙使用。晋城陈某在北京打工时,一次偶然的机会加入一微信群,在群友介绍下虚开注册多家公司、设立对公账户,并将对公账户转卖后获利3万元。初尝“甜头”的陈某以为抓到了“商机”,于今年4月返回晋城市后,纠集冯某、樊某、范某4人租用商铺作为窝点,开始网上网下大肆作案。他们以可办理巨额贷款、大额信用卡为由,用他人名义大量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在银行注册对公账户。随后,通过网络和物流寄递方式,将对公账户以3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价格卖给远在省外的犯罪团伙。
通过侦讯,警方发现陈某的“上线”是福建莆田人。办案民警远赴福建等地,抓获其“上线”徐某、陈某。至此,6名诈骗犯罪团伙成员全部落网。经查,该团伙买卖银行公司账户70余个,涉案注册公司40余家,涉案账户流水7000余万元。目前,陈某等6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据办案民警介绍,诈骗犯罪分子利用对公账户转移账款,逃避打击,从而成为电信诈骗团伙或境外赌博团伙的洗钱账户,其账户流转的资金实际上正是这些犯罪团伙的犯罪所得。
因此,警方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大中专学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办理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警方还建议,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一定要抽空去查询自己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一旦“断卡”行动完全实施,按照现在的规定,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个人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