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开我省2020年第一批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 B级企业,接受社会监督。其中,涉及我市12家。
根据绿色发展水平、治理污染投入、治理成效、环境信用等情况,我省对企业进行A、B、C、D级打分,实施绩效分级,并根据分级情况在重污染天气下实施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依照省生态环境厅公开的名单,太钢不锈为A级企业,江铃重型、太原重工、太原三高能源公司、太原天祥泰机械公司、太原黑猫炭黑公司、太原科思姆科技公司、山西三强新能源科技公司、山西双良鼎新水泥公司、太钢矿业分公司东山石灰石矿、晋源区龙鑫达展具加工厂为B级企业,太钢粉煤灰综合利用公司为引领性企业。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评定为A、 B级和引领性的企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不纳入错峰生产,该类企业在秋冬季鼓励采取协商自主减排措施。
省生态环境厅明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名单将会根据企业污染治理绩效水平动态调整,发现企业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在抽查复核、生态环保督察、日常执法中被发现达不到相应绩效分级指标要求的,或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未按照绩效分级等级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降级处理;完成治理改造的,12月底前还可申报绩效分级。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可将意见及建议发shanxidaqizu@163.com。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是有效减轻重污染程度切实保障群众健康的有效措施,也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法定义务。省生态环境厅提出,我省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频发,企业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要求,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鼓励优秀企业、污染排放大户开展协商性减排,自主加大减排力度,为保障公众健康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