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能源局、省工信厅负责人介绍《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基本内容,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创新电力交易机制,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方案内容主要有三方面政策措施,一是通过配套措施支持发电企业挖掘成本优势。发电企业参与交易的利用小时数不受限制;鼓励燃用低热质煤的发电机组优先参与交易;鼓励以风火打捆方式参与交易等。二是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按照负面清单机制,由省工信厅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品)备案管理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享受政策红利。三是遴选售电公司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优质售电服务。按照国家确立的范围,结合我省实际,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半导体、大数据融合创新、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光电、光伏、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煤机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通用航空、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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