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朋友:
为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太原市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处理办法》(并办发〔2019〕26号)。该文件明确市工商联负责全市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受理工作。现就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受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方式
1.现场受理。投诉人可直接前往太原市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处理办公室(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30号房地大厦301房间)进行投诉。
2.来电受理。设投诉热线0351-4942988、0351-494288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
3.来信受理。投诉人可将要素齐全的书面材料寄送至太原市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处理办公室(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30号房地大厦301房间,邮编030002)进行投诉。
二、受理对象
全市民营企业(在我市范围内除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
三、受理内容
(一)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反映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按照《太原市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处理办法》(并办发〔2019〕26号)规定,民营企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受到影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事项的投诉。
即日起,欢迎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对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相关意见建议进行投诉和反映。
特此公告。
太原市工商联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