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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支持起诉 19名农民工讨回42万余元欠薪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李海军 2020年08月27日 11:21

  “有检察院‘撑腰’,我们拿到了血汗钱……”事情过去一周了,但清徐县孟封镇西营村村民李某恒等19人,对检察院支持起诉帮他们讨回欠薪一事仍感激不已。8月26日,晋源区检察院通报,该院以支持起诉人的身份参与法庭调解,最终促成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达成调解协议,帮助19名农民工讨回了42万余元欠薪。2019年3月至10月间,李某恒等19名农民工经夏某军介绍,在赵某明承包的一工地干活。工程结束后,赵某明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45万余元工钱经多次催要未付。其后,李某恒等人向人社等部门多方求助无果,最后向晋源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在安抚农民工情绪的同时,积极与晋源区法院立案庭沟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这起案件的涉案工地、房地产公司注册地均在晋源辖区范围内,符合起诉及受理条件,晋源区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今年8月13日,晋源区检察院向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李某恒等人及其律师沟通交换意见,积极与法官联系,并多次参与调解。其间,检察官向赵某明等被告讲解了相关法规政策,着重讲述了今年5月1日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对欠薪行为惩戒的规定,使赵某明等被告认识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严重性与危害性。

  经过检察院、法院一个星期的努力,当事双方对拖欠工资支付的形式和时间达成调解协议,由劳务公司、赵某明共同支付劳动报酬42.8万余元。8月21日,19名农民工拿到了久拖未付的工资,激动之情无以言表,便相约给检察院送上锦旗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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