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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行政决策要听取公众意见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何宝国 2020年08月27日 06:52

  今年11月底前,县、乡两级政府要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构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要听取公众意见。

  根据《山西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县、乡两级政府要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础上,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我省将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目录分类,优化栏目设置,实现动态更新调整,并优化信息检索功能,确保公众能够精准、全面获取所需信息。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则要更加注重内容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和互动性,将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政府网站的“掌上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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