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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遇重创 司法来救助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梁涛 郎亚群 2020年08月07日 08:54

  8月5日,柴某某一家从检察官手中接过28195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感谢晋源区检察院在我们一家三口最困难的时候给予帮助,让我们的家庭生活重获希望!”

  4月25日,柴某某一家三口在自己承租屋内被犯罪嫌疑人杜某某砍伤。柴某某面部多处软组织损伤,妻子鼻骨和颅骨骨折,未满3岁的女儿面部被严重砍伤危及生命,虽经救治脱离危险,但脸上伤疤再难以去除。三人前期救治共花费3万余元,后期治疗费用还是未知数,这使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5月9日,杜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晋源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但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未对被害人一家进行赔偿。其承租的出租屋也因案情需要被封锁现场,被害人一家人再无收入,生活陷入困境。5月12日,柴某某一家向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通过审阅案卷材料、与公安机关承办人座谈等方式认真审查后,晋源区检察院于5月19日指派一名副检察长带人前往柴某某家中入户走访。经审查,柴某某一家三口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晋源区检察院决定对其一家救助28195元,在与区政法委、财政局沟通后,救助金及时发放。

  近年来,晋源区检察院一直致力于检民沟通渠道的畅通,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功能,创新司法救助模式,将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未成年人关爱、解决低保问题等,实施精准司法救助,努力帮助因刑事案件致伤、致残、致贫的被害人家庭走出困境,真正实现“国家有正义、司法有温度”的救助制度社会效益,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温度。

(责编: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