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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禄达能源有限公司被罚152.7万元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记者 郜蓉 通讯员 高岗栓 2020年07月29日 10:09

  7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古交市的山西晋禄达能源有限公司因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测数据失真、生产过程存在跑冒滴漏等原因,被处罚152.7万元。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办公室对该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并将违法事实向古交市予以通报。7月12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市环境监控中心联合对山西晋禄达能源有限公司展开突击检查。经查发现,该企业1号、2号焦炉有部分污染物超标排放,烟囱有冒黑烟现象;3号、4号焦炉在线监测分析仪经比对监测,监测数据失真;66号炭化室出焦时冒黑烟;地面除尘站风机高转速压差报警,无法正常运行;化产区储罐与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厂区内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现象突出等。

  据了解,山西晋禄达能源有限公司,年产冶金焦100万吨。该公司在2017年完成对太原华润煤业集团第一焦化厂收购,在完成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后,于2018年8月30日投入生产。针对发现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企业立案查处,罚款152.7万元,并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立即采取保温限产措施,延长焦炉结焦时间——由24小时延长为72小时,并于8月中旬完成整改。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安排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实行24小时驻厂监管,直到企业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完成。

  目前,该公司地面站已恢复正常运行,焦油船及焦油储罐VOCs处理装置已修复完成,冷凝储罐已进行补焊加固,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其间,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整改情况展开复查,实行闭环管理。

(责编: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