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八不压”
本报讯不压件、不压时、不压会、不压事、不压办、不压线、不压档、不压证(文)……7月23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新出台加快审批事项办理的“八不压”规定,审批事项办理时间压缩两天。
不压件:窗口符合条件予以受理,当日转给承办人;不符合条件的,由审批处研究决定。
不压时:承办人审查时,同步转相关处室并行审查,凡相关处室有疑问、未按有关文件要求提出审查意见的及即将到时的,对有关处室的审查人员进行提醒式沟通的催办。
不压会:凡行政审批事项,均通过集体决策后受理办理。审批处处务会召开前,准备好上会材料,已完成审查和会签仍有急办的事项,随时提请召开处务会研究,促进各相关事项加快办理。
不压事:针对审批业务中出现的问题,审批处要及时充分沟通讨论,不得久拖不决。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共同研究解决。
不压办:审查、会签的同步即开始准备上报专题会的议题材料,完成不得晚于规定时限。不能把“补正箱”当作“保险箱”,凡不是补正的,不得放在补正箱中。
不压线:对当前审批遇到的问题,已形成会议纪要按确定办理意见执行。一类问题一个标准一个尺度。
不压档:凡省自然资源厅领导已签批的件,必须1个工作日内完成出证出文,不得在个人手中存放。
不压证(文):出证出文时,通知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申请人前来取证或取文,不得扣压申请人的证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