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始率先以纳税服务、证明事项等为重点推进信用承诺,2022年底前要在全省全面实施。其中包含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在办理行政审批等事项时,如果材料不齐备,市场主体承诺补充材料可先行受理。
根据省发改委、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加快推进信用承诺应用的实施方案》,信用承诺是指市场主体根据行政机关或行业组织的要求,或出于主动表示诚实守信的意愿,对自身遵信守法行为自愿接受监督并承担违约责任等作出承诺。信用承诺主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
信用承诺包括多种类型。如,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就是在法人、自然人等提出行政审批申请时,行政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按规定作出其符合审批条件的承诺,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审批决定。还有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就是在办理行政审批以及其他事项时,相关材料不齐备情况下,市场主体作出按规定补充材料的承诺,行政机关可以先行受理。
今年,省级层面率先以纳税服务、卫生健康、注册登记、证明事项、项目承诺制、评优评先等领域为重点分批推进,带动全省各行业领城开展信用承诺应用。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重点领域加快推进。
各级行政机关或行业组织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或行业管理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守信激励对象、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实施“绿色通道”或“容缺受理”等惠企便民服务措施,加快办理进度。同时,对作出并遵守信用承诺的市场主体减少现场监管频次,降低抽查比率;对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