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太原新闻网(太原日报报业集团) >> 山西新闻

降低用能成本 加大租金补贴 强化信贷支持

山西省进一步减轻服务业负担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霍铮 2020年07月09日 07:23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加大租金补贴力度,强化信贷支持……7月8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我省针对文旅、就业、消费等受疫情冲击严重领域,精准谋划提出超常规举措,推动服务业尽快回暖复苏。《若干措施》共7方面23条具体措施。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住宿和餐饮行业用城镇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在前期降低10%的基础上,从今年5月1日起再降低10%,延长执行至年底。住宿和餐饮行业用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执行居民用配气价格(购销差价)政策可延长至今年年底。对减免金额较大,经营比较困难的供水、供气企业,同级财政根据实际给予适当补贴。

  加大租金补贴力度。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半年在免收2月、3月房租基础上再免除1个月租金,下半年减半征收房租。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6类行业纳税人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减半收取今年12月31日前的房租,当地财政给予补贴或当地财税部门按规定落实国家减免业主(房东)相关税费的政策。

  落实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服务业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降比、缓缴期限均不超过1年。

  加大免税力度。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执行期限延长到年底。 强化信贷支持。用好央行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应延尽延”要求,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明年3月底,免收罚息。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给予贷款本金40%的无息再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中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及信用贷款投放比例,今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同期全省各项贷款增速,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晋分行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确保今年小微企业续贷比例高于上年。

(责编:马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