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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可查纳税信用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霍铮 2020年07月05日 20:07

  7月3日,省税务局发布消息称,为方便新办纳税人及时获取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增加了“新办纳税人纳税信用即时评价信息查询”功能。新办纳税人可在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查询自身纳税信用评级。

  新办纳税人信用评级查询方式为: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查询—纳税信用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电子税务局首页—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人信用等级信息。

  2018年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后,纳税信用级别由A、 B、 C、 D四级变更为A、 B、 M、 C、 D五级。根据规定,新设立企业,未发生《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适用M级纳税信用。所列失信行为包括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等十种行为。有所列十种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在评价年度直接被判为D级。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辅导的激励措施。

(责编: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