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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分级干预 挽救罪错未成年人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记者 刘友旺 通讯员 冯晓文 2020年07月05日 19:56

  14岁初中生偷走摩托车,13岁男孩伙同他人盗窃汽车并销赃……为强化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做到宽容不纵容,连日来,我市检察机关分别对两名涉嫌盗窃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开展分级干预。14岁的小张是万柏林区的一名初中生。今年6月28日,小张觉得好玩,盗窃了一辆摩托车,后在修理摩托车时,被修车师傅发现该车系盗窃车辆。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对小张进行了简单询问和训诫。6月29日,得知小张法治意识淡薄,家庭教育管束不足,需进一步观护帮教后,万柏林区检察院干警及时介入给予一般干预,结合其系初犯、偶犯、在校表现尚好、家庭环境没有较大不利因素等情况,作出了口头训诫,责令向被害人道歉。同时,就监护情况、教育方式方法,向小张父亲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责令对儿子严加管教。

  今年5月31日,13岁的小王伙同他人,在我市小店区大吴村水塔附近盗窃一辆轿车,销赃后得款1150元。因小王不满14周岁,警方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亦未给予行政处罚。7月3日,市检察院联合小店区检察院对小王开展分级干预,综合考虑行为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人身危险性等因素,作出保护处分决定,并邀请人大代表、民警、妇联工作人员、社工等参加宣告会。检察官对小王及其家长训诫后,发出《检察官寄语》,赠送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书籍,参会人员也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开展教育、劝导,使小王及家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家庭教育的缺失与不足。检察机关还委托爱邦青少年社会关护服务中心,对小王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跟踪帮教。

  据介绍,针对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市检察院贯彻落实“保护、教育、管束”的办案理念,制定了《对全市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分级干预工作方案》,建立对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保护处分等机制衔接的分级干预制度。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掌握罪错未成年人的案件信息线索,对具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而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采取刑罚之外的专门性教育矫治措施,进行提前分级干预。

(责编: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