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太原6月26日电 记者从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山西省近日出台《山西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导则》,提出今后将全面加快林草融合发展步伐,按照“黄土不露脸”的要求,全面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山西省草原类型主要包括山地草原类、山地草甸类、山地灌丛类、低地草甸类、喜暖灌木草丛类、疏林草地类等。据统计,山西曾有天然草原6828万亩。然而,多年来由于地下矿产资源超强度开采、工矿区“三废”排放、干旱缺水,加之过度放牧等因素,导致草地生态功能严重退化。 根据工作导则,山西省今后将重点在“两山七河一流域”涉及的“三化”草地、撂荒弃耕地、林下间隙等区域,实施林下种草、退耕还草等修复生态。
(责编: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