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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经营厚植城市文明“底色”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程绍德 2020年05月27日 09:28

  “我开诚信店,我卖良心面。”在西华门街,一家重庆鲜面条店已经经营了10年,最近被街道、居民和商户评为“诚信红榜”标兵门店。为维护创城整治效果,杏花岭区杏花岭街道在西华门街设立了“诚信红黑榜”,不仅督促商户诚信经营,还强化了“门前三包”意识。(《太原晚报》5月26日)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也是国家建设的核心精神,讲诚信、守诚信、重诚信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诚信的基石意义在于,它不仅事关经济是否健康运行,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有序。2014年,国务院在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时就明确指出,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以健全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目的是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于城市而言,诚信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一个城市如果社会信用度不高,城市文明程度也将大打折扣。良好的社会信用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它需要长期坚持,全民共同参与。在创建文明城市行动中,杏花岭街道在西华门街旁设立“诚信红黑榜”,目的就是倡导诚信经营、文明经商的服务理念,共同构建诚信文明的商业环境,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总之,信用环境作为一种城市发展的特殊资源和无形资产,事关城市综合竞争力,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城市文明。创建文明城市,首先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创城市信用建设新模式,打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信用城市。也只有认真夯实社会诚信基础、构建起科学的社会信用体系,让诚实守信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性行为规范,才能够树立道德新风,厚植城市文明“底色”。

  (作者为辽宁自由撰稿人)

(责编: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