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排民忧、解民难、增民利的民心工程,是顺民意、得民心、惠民生的幸福工程。为民创建、创建惠民,始终是我们创城工作的初心和使命。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既要物质生活的明显提高,也要精神生活的明显改善,逐步告别“有没有”、“够不够”的太原人民,正在追求“好不好”、“美不美”,期待更优美的环境、更优良的秩序、更优质的服务、更精细的管理,期待更丰富的精神生活、更和谐的人际关系、更良好的社会风尚、更宜居的生活环境。太原市委、市政府始终以为民创建为目标,以全民创建为途径,以惠民创建为动力,从推进经济发展到加强环境整治,从规范社会秩序到提升城市管理,从完善社会保障到强化公共安全,以看得见的惠民之举、摸得着的利民之措,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创城为民,营造着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集中整治背街小巷、老旧小区、集贸市场、窗口单位、“五小”门店、占道经营、违法小广告、交通违规、农村环境等乱象,无不与并州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特别是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包联督办的背街小巷、老旧小区、集贸市场乱象整治工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以前所未有的工作力度解决历史欠账、整治沉疴宿疾、提升档次水平,道路宽了、通行畅了、街边绿了、路灯亮了、小区美了、买菜近了……曾经观望的市民群众感受到家门口实实在在的变化,体会了生活中真真切切的实惠。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使越来越多的市民成为共创美好生活的参与者、建设者、见证者。
创城利民,营造着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全力规范建筑工地、门头牌匾、静态停车、电缆电线、马路市场和“门前三包”“垃圾清零”“烟头革命”“厕所革命”等攻坚行动,进一步提升着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针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车窗抛物、占道经营、行人闯红灯、不文明养犬、禁烟场所吸烟、违规停放非机动车等14类不文明行为,公安、城管、卫健、交通等部门启动联合执法,曝光整改、依法惩戒,努力以法治手段促进广大市民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深入推进法治太原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行社区农村网格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窗口服务快捷高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诚信建设有序推进,都在构建着遵纪守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让太原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创城惠民,营造着文明开放的发展环境。全国文明城市,无疑是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含金量最高的城市荣誉,是反映城市发展实力、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整体形象的金字招牌。在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同时,深入开展市民思想道德教育和文明有礼、文明旅游、文明出行、文明家风、文明窗口、诚信太原、爱我小区等文明素质提升活动,不断增强“爱我省会、建我太原、树我形象”的市民整体意识,必将使三晋古城以全新的外在形象和内在素质,吸引要素集聚、赢得发展先机,让并州儿女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更好的创业平台、更优的营商环境、更广的发展空间,促进城市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广大市民群众持续受益。
守初心,就要爱民至高;担使命,必当乐民至厚。顺应民意、关注民生、依靠民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是对太原人民期待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回应。我们既要努力夺得全国文明城市的奖杯,更要全力赢得443万太原人民的口碑,群众幸福不幸福、人民满意不满意,才是衡量创城工作是否成功的真正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