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少人咨询就业见习方面的疑问,4月15日,省人力资源市场针对关注较多的问题予以解答,供有见习意愿的人员参考。
哪些人可以参加就业见习?主要包括:毕业两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16周岁至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
有不少人询问,就业见习人员可享受哪些待遇?省人力资源市场介绍,见习期内,由见习单位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作为工龄计算。
据悉,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将集中通过省人社厅、省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公示。岗位信息公示后,省人力资源市场将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山西人才网及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平台发布对接会公告,并发布参加对接会的见习单位及岗位信息,组织见习单位与申请参加见习的人员现场对接。对接成功后,见习单位需为见习人员缴纳意外伤害险(包括意外医疗责任险),并签订《就业见习单位承诺书》。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单位需将见习人员电子版信息,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毕业时间及院校、专业、学历、人员类别(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失业青年)提供给省人力资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