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23日召开的全省黄河(汾河)流域违法排污专项执法清零行动视频会议了解到,我省将用两个月时间,清除黄河(汾河)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入河排污口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专项执法清零行动涉及33个国考断面、86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49个入河排污口。即日起至4月中旬,我省将对汾河流域内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汾河流域未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检查;4月中旬至5月中旬,对黄河流域内(除汾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专项执法清零行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由省生态环境执法局牵头,设6个现场执法组。
此次行动检查重点包括:持证排污情况、处理水量(水质)情况、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溢流口规范建设情况、保(提)温提效工程建设情况、在线监控数据情况、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情况、污泥等污染物处置情况、消毒装置运行情况、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借疫情之机主观恶意偷排偷放,篡改伪造监控数据,以及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等行为,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实现达标排放。同时,将加大帮扶力度,帮助排污单位纠正违法排污行为,做好分类处置,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能够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发生的一般环境违法问题,以指导帮助、督促整改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