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延误、延期交房、商铺租户求免租……房企及建企疫情期间遇到这些问题该咋办?3月20日省住建厅消息,针对上述问题,该厅组织编印了《住房城乡建设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法律风险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其有效化解疫情引发的法律风险,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相关企业参照使用。
“指导意见”主要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商品房买卖、企业用工等方面。比如,疫情期间,商场、酒店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承租商业用房的租金能减免吗?对此,省住建厅给出应对建议:在疫情影响下,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对承租方的权益有明显重大影响的,承租人可以根据合同法上的情势变更原则,单方要求减免租金。另外,疫情发生后,省政府出台的《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中明确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月份和3月份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属地政府也可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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