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扶贫办了解到,日前,该办印发《关于降低疫情影响深化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将把贫困地区农产品作为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来源。
在保障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畅通方面,我省将把贫困地区农产品作为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来源,推动产区和销区构建“点对点”对接关系,抓好因疫情造成的部分贫困地区农产品“卖难”问题。严格排查辖区公路网设卡封路等全面阻断交通行为,打通农产品运输梗阻和壁垒,保障贫困地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市场环节流通,做到“封疫情,不封农产品销售渠道,不封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热情”,通过保障供应链、延伸产业链、畅通流通链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规模。
“五进九销”作为消费扶贫的重要任务,我省将对接承销活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销、商场超市直销、电子商务营销、基地认领订销、帮扶单位助销和劳动就业推销等“九销”的重要渠道作用,通过多种消费扶贫方式推进减滞促销。统筹做到“五个结合”,即:通过畅通销售渠道、精准产销对接等措施,把贫困地区群众滞销农产品与解决城市“菜篮子”“米袋子”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各级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把政府鼓励引导与市场机制充分结合起来;通过分类引导,支持各地开展消费扶贫创新试点,把创新试点与“五进九销”长效机制充分结合起来;通过将扶贫产品销售情况作为评价重要内容,把消费扶贫与市域内县际结对帮扶、驻村帮扶充分结合起来;通过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各种资源,把线上线下销售方式充分结合起来。
同时,山西省还将组织扶贫产品认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请的原则,各市扶贫办要尽快摸底本地产品情况,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经认定的产品列入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帮扶范围,并向相关地区和单位推介。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单位为贫困地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同时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具有明确的带贫减贫机制。通过市场主体向县级扶贫部门申请,县级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逐级报市级、省级扶贫部门复核,国务院扶贫办汇总,中国社会扶贫网公示发布,有效期为一年,形成动态调整目录。产品认定对省级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市场主体给予优先支持。
此外,各级预算单位要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对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扶贫产品认定方面以及对因疫情影响滞销农产品的储存费用、运输费用,可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