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太原新闻网(太原日报报业集团) >> 综合新闻

新华保险山西分公司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周保险知识普及第三期

防范非法集资从四个方面入手

2020年03月16日 17:21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新华保险山西分公司开展“以金融消费者为中心助力疫情防控”为主题的2020年3·15诚信服务系列活动,通过发布保险消费风险提示,普及保险知识,让消费者了解保险,明白投保,放心消费,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新华保险山西分公司提醒,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高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请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编: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