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哪些行业投诉量呈上升趋势?哪些消费行为最容易遭受消费陷阱?3月12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2019年消费者投诉受理情况分析报告。

根据太原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9年共接收来访、咨询、投诉、举报、建议152737件。其中,投诉举报38156件,解决37772件,解决率达98.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6万余元。
报告显示,在商品类投诉中,投诉量位居前四位的分别为日用百货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和装修建材类。在服务类投诉中,投诉量位居前四位的主要为生活社会服务、销售服务、装饰装修服务和餐饮服务。在价格类投诉中,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结算价与标价不符、明码标价不规范、物业及停车收费等方面。
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哪些?消协又会给出哪些消费提示?太原发布为您逐一梳理。
日用百货类投诉量居高不下
在日用百货类投诉中,服装鞋帽投诉占比很大,这与消费者对服装、鞋帽的市场需求量大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对于服装鞋帽,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质量问题,如服装存在洗涤后缩水、开线、起球等质量瑕疵,鞋子出现配饰脱落、开胶、掉色、底部塌陷、鞋钩损坏、假冒伪劣等质量问题;二是售后服务问题,如购买的服装鞋帽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不愿按规定为消费者退换货或维修、补偿。
消费提示:消费者购买服装鞋帽类商品时,要认真查看商品质量、内含成分、洗涤方式等相关标识;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款式、颜色和尺码,并经过试穿之后再结账付款;消费者遇到商品存在掉色及其它问题时要及时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一定要保存好发票,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汽车类投诉量持续上升
在汽车类投诉中,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一是产品质量问题多。投诉大部分反映在汽车零部件上,如发动机、变速箱等主要部件屡现故障;二是购车合同争议大。经营者签订合同多为格式条款,明显倾向于经营者,甚至是违反法律规定,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在合同条款中对于消费者和销售商在权利义务约定上不明确、不对等,违约后承担的赔偿责任不清,消费者不能按照合同有效维权;三是售后服务问题。故障不能一次性修好,出现返修状况,或故障多次维修却不能彻底解除,维修不出具明细等;四是捆绑销售车险和诱导消费者贷款。消费者购买优惠车辆过程中,部分经营者要求必须在4S店购买车辆保险和办理贷款,在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有时还要消费者交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的保险押金。汽车信贷担保公司大多都不给消费者提供正规凭证,使消费者缺乏有效信贷证据,而且在办理汽车贷款前不如实告知消费者其贷款内容的真实情况,并采取各种手段,借口消费者违约,让消费者承担不合理的损失;五是二手车消费信息不实,经营者隐瞒实情销售。为了收益最大化,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二手车交易经营存在不履行真实告知义务,甚至私改里程,隐瞒车辆真实情况,将水淹车说成是无水淹、将出过大事故的汽车说成是小磕小碰;六是上户不及时,如未办理车辆合格证影响上户与行驶;七是购买新车存在隐形消费。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一定要认真仔细阅读合同里文字,不要急于签字,以防止“隐形”消费;消费者在提新车时先查看新车外表是否有划痕或者其它方面的问题,发动机编号是否一致,出厂日期是否是新的;消费者一定要保留证据,遇到纠纷时可以到当地消协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预付式消费问题愈演愈烈
预付式消费因市场覆盖面广、进入门槛低、从业流动性大、资金监管难,近年来连续成为投诉热点,已从传统美容、健身个体行业向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单个消费金额较大领域发展。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为:一是商家尚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便先行发放预付卡或招募充值会员,若后期无法正常登记,商家无法开张营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受到侵害;二是承诺不兑现,办卡容易退卡难,发卡企业诱导消费者进行预存充值,未履行事先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约定,拒绝给消费者退钱或扣除消费者高额违约金;三是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多方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减轻、逃避自身责任;四是经营者发生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场所时,债权债务不做妥善处理就自行终止服务,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引发群体投诉;五是经营者未告知消费者预付卡使用期限,导致消费纠纷发生。
消费提示:消费者办理卡时要保存好相关票据及资料,针对不明确的事项应让经营者附补充说明;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第一时间先与经营者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非现场购物投诉热度不减
在非现场购物投诉中,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售假问题,如一些电商频频曝出售假问题;二是质量问题,如部分质量不达标、有瑕疵的产品通过电商渠道流入消费者手中;三是商品售后服务难保障,如消费者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时,商家、厂家、网络(媒体)平台之间互相推诿,以各种方式不兑现广告宣传的承诺,不履行售后“三包”责任,退换货责任难落实;四是消费者所购商品与实物不符;五是经营者不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一定要了解经营者的信誉度和评价;网上购物时,消费者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发票,保留证据;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物品时一定要问清经营者是不是网上所宣传的商品,最好将宣传页与对话拍照留存,以防上当受骗。
房屋中介投诉依旧不减
在房屋租赁或买卖过程中,部分房产中介利用信息不透明的条件,在服务过程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房屋中介投诉主要集中在:一是租赁房屋时价格与当时所签订的合同价钱不符;二是房屋面积、暖气温度与房屋中介所说的不符;三是购买房屋时,因消费者原因无法买卖,经营者以各种理由不给退钱或押金。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检查房子水、电等是否正常,房屋是否存在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在签订房屋合同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上条款,不要盲目签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遇到纠纷时,可及时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的消协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