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满15年是否可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欠费加收的滞纳金由谁承担?3月3日,省人社厅针对疫情期间关注较多的养老保险方面的政策集中解读,其中,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导致加收的滞纳金,职工无需承担。
对于个人缴费满15年,是否可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问题,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缴费满15年的职工,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是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条件,而不是缴费满15年就可以不再缴费。所以,缴费年限满15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按规定缴费。如果不再继续缴费,其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将终身受到影响。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缴费年限越长,养老待遇越高,反之则低。
对于单位欠缴保费的情况。省人社厅这样解答: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此次解答的还涉及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参保后如何办理转移接续等具体问题,参保人员和单位可登录山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
(责编: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