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山西省总工会、山西省税务局联合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延期缴纳工会经费的通知》,就疫情防控期间延期缴纳工会经费(含工会筹备金)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因受疫情影响,全省各类企业2020年一季度工会经费延期缴纳3个月,即第一季度应缴纳的工会经费延期至7月征期与第二季度应缴纳的工会经费合并缴纳。工会经费延期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此举是为了支持我省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帮助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通知执行期限至2020年7月征期结束,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调整。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出台新的工会经费减免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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