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12月24日消息,明年1月1日起,摩托车号牌工本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下调。
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责编:马腾飞)
省发改委12月24日消息,明年1月1日起,摩托车号牌工本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下调。
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